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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ster's guidance Section 39 of the Pre-Practical Law - 2: Indecenc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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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-2修法:身不善业(不与取)

Tutorial

一、皈依发心

前行:皈依和发心 。

正行:身不善业(杀生、不与取、邪淫)

什么是不与取?

发完心后,我们继续观修39修法。第39修法讲身体的三种不善业:杀生、不与取和邪淫。上周观修了杀生,这一周观修不与取。

什么是“不与取”?从字面来看,是别人不给予,自己强行或偷偷地取走他人的财物,例如平时讲的偷盗也是不与取的范畴。

不与取分为:

1、权威不与取:即通过势力强大强取或动用军队明目张胆地掠夺,诸如此类;

2、盗窃不与取:诸如小偷,偷偷地偷别人的东西等;

3、欺诳不与取:在经商贸易等过程中,用说谎话、短斤少两、非法秤斗等手段,欺骗对方,以获取他的财物。

不与取有贪心、嗔恨心、痴心三种发心引发。大部分情况是贪心,例如,看到别人好的财物或东西生起贪欲心,在这种贪欲心的指使下,偷别人的东西;有以嗔恨心(如与某人关系不好)为由偷走别人财物的也有;还有愚痴,例如有些外道的教义认为偷东西没有过失,这是以痴心来偷盗。

不与取又可分为:大不与取、中不与取、小不与取。

1、大不与取(上等不与取):主要是盗窃三宝所依的物资、供养三宝的物品以及父母的财物,过患非常大。

2、中不与取(中等不与取):主要是指盗窃、掠夺、摧毁一般人的财物,或者在经商过程中,以短斤少两等手段,欺骗对方,以获取他的财物。不仅是盗窃人的财物,盗取旁生和非人的财物也属于不与取。

所以如果盗取老鼠、松鼠等旁生储藏的人参果、燕窝、蜂蜜等财物,它们有执着,盗取了也属于不与取。

3、小不与取(下等不与取):主要是为了利益他人而偷盗。如看见有些人很贫穷,为了帮助他们而从富人那里偷一些财物,再布施给这些穷人。在戒律里面这是一种恶作罪,虽然是好心,但也属于不与取。

不仅是自己亲自偷盗,或者随喜别人,或者教别人偷盗,犯的罪业都是跟亲自做是等同的,这个戒律我们最容易犯。在生活中,我们经常出现的,如偷税漏税,或者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短斤少两,或者用欺骗的手段,如坐车不买票等,这些都属于不与取。

二、思维过患(分四个方面)

1、异熟果:根据动机的大小不同分别转生到三恶趣中。强烈的贪嗔痴会转生到地狱,中等的转生为饿鬼,下等的转生为旁生。

2、感受等流果:幸得人身也转为乞丐、雇佣等,虽有微量财物,也会遭到强者抢劫、弱者偷盗,遗失亏损毁尽等,与天、人、鬼共享而没有自主权。且饮食没有营养,庄稼遭受锈病、冰雹或者为虫所害。如今在人间也是被贫困、亏损所逼迫,这都是往昔偷取他人财物的果报。

3、同行等流果:生生世世都喜欢行窃、经商诈骗,转为旁生当中也成为爱行窃的老鼠、窃狗等。尤其是仅盗窃微乎其微的供品或塑佛像、造佛塔、印经书的财物,也会堕入寒地狱或者饿鬼当中。若享用针尖许的三宝财物,也必定会堕入地狱。特别是盗僧宝的财物,所以上等不与取就是盗三宝的财物。

4、增上果:成熟于外境上,只能转生在土地贫瘠、饥荒频发的地方。我们可以看到有的地方乞丐特别多,他们的共业是造了不与取的业。

特别是盗三宝、上师、父母财物的过患非常严重。

在《观佛三昧经》中说:“盗僧鬘物者,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等罪。”

《宝梁经》也说:“宁啖身肉,终不得用三宝物。”

《方等经》也说:“五逆四重,我亦能救,盗僧物者,我不能救。”

《念住经》云:“从佛法僧,虽取少许亦成重大(一针一线三宝物都不能偷盗)。若不与取佛法僧物,仍以彼等同类奉还(盗了一倍,就得两倍奉还),盗佛法者,即得清净;盗僧伽者,乃至未受不得清净,福田重故(盗僧物即使还清了,还是要感受果报)。若盗食物,当堕有情大那落迦(即大地狱),若非食物,则当生于诸狱间隙,无间近边极黑暗处。”

通过思维它的过患,知道它的果报是非常可怕的。

5、士用果:如果没有好好地忏悔,这个恶业就不断地增上。

特别是盗取三宝、上师、父母的财物,仅盗取一根针也将堕入无间地狱。这在佛经中讲了,非常的可怕。比丘、沙弥在僧众共有的收入中只取一钱银两,也将获得所有僧人数量的他胜罪。即使你取的很少,但是等于盗窃所有僧众财物的过失。

三、检查罪业

思维过患后,就要检查自相续中是否有这样的罪业:

不与取三宝物、上师物、父母物、国家物、私人物。回忆一下,自己从小到大,如到寺院里是不是用过寺院的东西,或吃饭不给钱;坐车不买票、偷税漏税、或用单位的财物做私人的事情如打私人电话等,都属于不与取。

对三宝物、上师物、父母物、国家物、私人物,损坏不赔偿。如到学院开法会,用了僧众的被子,应该赔损一点,用过了尽量要交点钱。

对三宝物、上师物、父母物、国家物、私人物,借贷不还。有的借了别人的东西就不还了,或者拿了公家的东西就不还了,或即使是父母的,假如父母执着为自己的,借了不还也是属于不与取。

偷税漏税,威取诈取。有的是权威取,如有的当官的用单位的车、电话等;诈取,做生意的时候有这种情况;或小出大入,出小小的,收入却很大。

公款挪为私用,如贪官污吏把公款放在自己的腰包里面。

因果差错,非专款专用。特别是本来是供僧的,却用来印经书,供斋的却用来给僧众买衣服,这都是因果差错。

四、诚心发露

以上罪业是否亲自作、教他作、见作随喜。对于这些要回忆一下,前辈子不记得了,但这辈子从小到大,是不是造过这样的罪业,然后诚心发露。

观想一会儿,从小到大造过这样的罪业没有,是不是有过偷盗,然后真诚地在上师三宝,特别是金刚萨埵佛尊面前诚心地发露,把自己记得起来的、记不起来的不与取的罪业一一地发露出来,就好像把毒药吐出来一样,销毁这个罪业的种子。

所依的对境是上师三宝(依止力),诚心发露是破恶力,还有恢复力,就是立誓防护。

五、立誓防护

心中清晰观想并发愿:今后绝不造偷盗不与取、欺诈不与取、权威不与取。不盗三宝、上师、父母物,不取任何有主物(别人有执著的,都不能偷盗),纵遇命难不舍此誓言。有两个誓言,一是宁舍生命也绝不造这样的罪业,一是宁舍生命也不舍此誓言。

为坚固誓言,观想即使饥寒将死,也不盗不义之财,下至任何对他人财物不爱惜的行为都要断除。借了东西要还,不偷盗,损坏了东西要赔偿。并发愿:尽未来际上供下施,饶益众生,供养上师三宝,不仅不偷盗反而行持布施来对治不与取。

六、现行对治力

通过持诵金刚萨埵心咒、百字明、发菩提心、修空性等善法,就像在医生面前打针吃药,把相续中的罪业得以清净。我们一起来念诵金刚萨埵心咒,忏悔造过的罪业,观想金刚萨埵降下甘露来清净自己的罪业。

可以按《金刚萨埵修法如意宝珠》仪轨来忏悔。

念诵金刚萨埵心咒:嗡 班匝儿萨埵吽

七、回向善根

第39-2修法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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